私募业务基金公司的隐痛
如果说货币市场基金的出现被视为基金产品侵入券商“地盘”的话,在私募业务上,券商则遥遥领先于基金公司。正在征求意见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也将券商列入可成为其投资管理人的候选人之一。而将在明年2月实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使券商为企业年金理财更加名正言顺。
这些年来风头颇劲的基金公司除了凭借国务院直接批准的《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而独享了社保基金理财外,在专户理财和企业年金理财方面一直未有进展。基金公司在三年前就开始着手企业年金管理的研究,一些老牌基金公司在这方面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与劳动保障部门也保持着很好的沟通。但迄今为止,受政策限制,已为全国社保基金理财半年的基金公司对庞大的年金只能望洋兴叹,不得越雷池半步。与此成对比的是,券商不仅长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今年以来更有多家券商开始担任深沪两地社保和企业年金运作的受托人。
基金业内人士对基金公司不能像券商一样涉足专户理财和企业年金表示非常不解。从制度上讲,基金确实有其独到之处,经过五年多的发展,无论托管制度、信息披露还是内控制度,基金公司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从安全与透明上讲,基金公司可谓机构投资者之最。如果说基金公司涉足私募业务存在公募与私募的冲突的话,券商进行委托资产管理也存在与自营业务与委托业务之间的防火墙是否有效的问题。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认为,从安全性角度看,一般来说是可以做公募业务的机构可以做私募,而有资格做私募业务的机构却不一定有资格做公募。现在的情况却是,可以做公募业务的基金公司不能做私募业务,而券商的私募业务的投资金额起点却相当低。
据了解,基金公司介入企业年金理财业务需要等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出台,而其他资产委托管理业务则需要国务院的批准,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基金公司苦于政策限制的同时,券商的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开始向基金学习。业内人士透露,这种强调第三方监管,保证受托资产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的模式将被券商纷纷效仿,从而缩短券商与基金在受托资产安全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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