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演苏:要为保险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
我国保险业要迅速发展和壮大,就必须努力在政府监管、制度环境、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等环节为"做大做强"创造条件。
首先,政府监管机关在完善各项市场运行规则的过程中,要真正实现由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的转型,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监管环境。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在定性的游戏规则面前要更多地充当裁判员兼服务员的职责,尽量减少对于保险公司及其产品和服务的定量评价,相信保险公司为了发展和壮大,有能力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布局,有能力平衡规模和效益的关系,有能力协调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之间的关系,有能力影响社会经济生活。
政府还必须创造吸引国内外资本关注或投资我国保险业的制度环境,建立制度化的保险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真正实现保险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规则由政策限制向制度限制的转型。在我国已经建立和完善了保险市场准入的各项制度的条件下,应该修正所谓保护市场竞争秩序、限制保险市场准入的各项"抽屉政策",鼓励大资金和大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支持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资本进入保险市场进行收购、兼并和重组活动。
要努力发挥保险行业组织的作用,真正实现保险产品报批制度的定性监管向定量监管转型,统一和完善各类保险产品的行业技术标准。我国保险行业组织应该成为行业自律、保险产品技术标准制订和专业资格考试的中心。同时,政府应通过授权方式,将非法定保险业务的报批权转移给保险行业组织,由保险行业组织负责保险产品的指导性费率精算等相关技术工作,为保险产品的推陈出新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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