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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还是重组? 中国零售业遭遇“十面埋伏”

http://stock.163.com 2005-08-23 10:12:30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网友评论 0 条

如果说广州家谊表现出来的一种“中国式”的零供矛盾、工商危机,那么,“普马事件”就是“洋味十足”的特色案例。

“普马事件”的圈钱之道

美国普尔斯马特是一家国际知名的经营仓储式会员商店的零售商。1996年刘五一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取得了“普尔斯马特”商标在中国的使用权,成立了北京普马集团。在接下来的8年中,普马实施所谓的“高速度、高标准、低成本”原则,共在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个城市开设了46家连锁店,其中2001年到2004年共开新店33家。

2001年,普马开始推广自有品牌“诺玛特”。有内部人士透露,“2001年后普马开始出现亏损,此刻力推诺玛特超市,目的是混淆视听,让诺玛特能借普马之名,在得到银行大量贷款的同时,也让大量的供应商排着队交钱让其销售产品”。在这种“大好”形势下,普马和诺玛特开始在全国各地不断地急速膨胀。

据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委托律师调查的结果显示,普马是“靠采取全联互保、资金高度集中转移的方式融资操作,靠占用银行资金和供货商资金来滚动铺点、滚动融资”,形成了大市场、大零售商的假象,银行和供应商看到的是虚假的繁荣。

早在2003年9月,普马就因为拖欠供货商货款,被100多家供货商起诉。到了2004年,普马还在疯狂地推广诺马特超市,并在北京、广州、番禺、长沙等地不断开新店,没有一丝放缓发展步伐的打算。

樊晓军表示:“从商业的角度来讲,普马的盈利和运作模式实际上是建立在政府、供应商、地产商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给予其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旦这种商业信用不复存在,普马的营运肯定要出问题。其不停开新店,惟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继续从新店抽调资金弥补其他地区的漏洞。”也有行业人士认为,这类公司已经演变成恶意圈钱了。

“事实上,普马是有预谋的:它的结算中心是设在成都,并没有设在其总部北京,很显然是为了逃脱有关方面的监控。”8月18日,一业内资深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

据查证,普马和关联企业诺玛特在不到两年时间内,拖欠全国供应商货款20多个亿,而其创始人刘五一早已难觅踪影。3月底,深圳铜锣湾集团退出重组后,谁接手普马显得更为神秘,而这一切都要等着国务院专项小组的调查报告。

田森冲突:沃尔玛的杀手威力?

与广州家谊、普马相比,发生在山西的田森超市之乱,来得更具西北风的悲壮。

山西太原、大同120多户供应商,由于田森超市破产拿不到近1000万货款,近日软禁了超市董事长、总经理,经各方调解至今未有结果。

6月26日,太原平阳路田森超市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挂出了“停业重组”的牌子。7月中旬,“重组”引发连锁反应,为讨要拖欠货款,田森大同店发生了众多供应商堵门情况,超市被迫“暂停营业”。当时,大同田森超市总经理张素民及其妻子被讨债的供货商软禁于超市内。

7月22日,田森董事长王明华赶到大同解决问题,答应两天内为供货商先结付30%的货款,其他货款将分批在11月全部结清。但是,此前一位有意合作者看到大同店情况不妙,撤走了150万元合作资金,使得王明华的承诺化为泡影。随后,情绪激动的供货商将王明华堵到了大同店四层的办公区内,直至今日。

据了解,田森超市太原店开业时营业情况良好,但是从2003年起,周边陆续出现了华联和山姆士超市。今年初,距离田森1.5公里的沃尔玛开业是导致其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再现了沃尔玛“1.5公里杀手”的威力。

樊晓军对此分析认为,由于负债较多和银行缩减贷款等原因,使田森超市遭遇资金紧张这一最大难题,并不得不占用供应商大量货款去运作;而对于供应商而言,虽然拿不到钱,但又不想断了销售渠道,只好忍耐再忍耐。一旦零售商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绝望”的供应商难免不采取非理性手段。

8月6日,《中国经济周刊》获悉田森欠款风波有了最新进展,一直低调的“山姆士”突然发力,已经开始与部分供货商签订还款、退货协议,如无意外的话,大同将出现首家美国超市品牌的“山姆士”超市。

矛盾产生“三步曲”

事实上,此类的事件还有很多。如此大规模的倒闭之风引起了国务院参事任玉岭的注意,这是为什么呢?

任玉岭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本来连锁超市的商品都是靠制造商提供的,此中,不仅不需要零售商向供应商提供任何费用,相反供应商还要依照零售商编制的合同,在交纳繁多的费用后,其产品方可向超市进入。一般超市,除了营业收入外,所取得的非营业收入是十分巨大的,以普马为例,在全国的营业外的年收入估计就高达8亿元。

既然大家都看好开设连锁超市是当今发财的最好机遇,而且收入颇丰,那么又为什么有那么多超市倒闭呢?根据知情人的透露,倒闭恰恰是一种骗术,说明了施骗者金蝉脱壳已经完成,骗取钱财的目的已经达到。

对此,任玉岭分析指出,一些人为了通过开设超市骗取供货商的货款,经常用的手段有以下的“三步曲”:第一步多以法人资本注册超市,贷款扩资,开设连锁。第二步是进行资产重组,将法人资本向自然人转移,并通过“移花接木”,大量抽逃资金,解脱原法人对超市的责任。第三步是对超市更名,调换企业法人,以“金蝉脱壳”计谋,逃脱所欠供应商货款及银行贷款的责任。更名后的超市和充当“替死鬼”的企业法人,在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实行倒闭和破产。这就是当前开超市行诈骗普遍使用的伎俩。

在管理缺位又无法律约束的情况下,一些人利用超市这个平台,依仗很多霸王行规和暗箱操作,进行诈骗、屡屡得手。

殊途同归:破产还是重组?

不同的案例,却面临着同样的未来——是一破了之?还是重组并购?

“所有的决定都要等到9月27日的债权人会议结束之后,才能做出。”7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广州家谊破产案的法官在电话中回答《中国经济周刊》。

该法官还透露,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后,还要经过债权人会议、和解和整顿等程序。因此,法院受理破产案并不意味着广州家谊一定会破产。如果公司在整顿期限内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就可以避免破产命运,而整顿期限为两年。

同时,广东广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说:“破不破产主要取决于债权人,因为供应商占债权人的大多数,假如供应商能达成一致意见,破产与否就由他们说了算。”

“我们是不会支持破产的,只要不破产,我就还有希望拿回我的货款。”林海虹的想法可能有一定代表性。

广东广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分析说,“不能破产的话,那就要面临重组。比较理想的是有新资金注入,外来资金最好;原有股东注资为其次;当然还有第三个选择,即广州家谊不向供应商偿还欠款,先继续经营,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措施的实施难度较大,大多供应商不会答应。”

“寄希望于由政府再次推动,并注入资金的可能性极小。”该人士补充说。

四川大学营销工程研究所牛永革研究员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指出,引入新的资金或者通过同业并购完成的重组,通常效果更好,由于零供矛盾牵涉的面很大,成因很多,在目前中国“破产保护制度”缺失的情况,应多从保障受害方——供应商的权益方面考虑。

从现实的角度考虑,一些人认为,破产是最愚蠢的办法,自救不失为暂时之举。

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会长樊晓军对供应商自救表达了个人倾向,并认为“田森超市有可能会走这条路,因为之前我们山西有过案例了。”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第二届经销商大会上,樊晓军曾向来自全国的供应商们呼吁:我们要成为“英雄”,通过协会的作用,要办出代理商和供货商自己的超市,“神州联合超市”已经成为成功样板。

据介绍,由50多家供应商和代理商联合入股的“山西神州联合超市”,在山西代理商联合会的运作下,于2003年9月在太原开业,而这家超市的前身是因经营不善而于同年4月7日倒闭并欠下供货商500多万元货款的乐福隆超市。“做这个联合超市,其实正是为弱势供应商找到一条出路。是对当前超市赢利模式的颠覆,在商业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樊晓军如是说。

对于业界人士提出的异议,如是否会形成新的利益集团等,樊晓军说,我们也在不断改进,比如引入第三方管理机构等。

矛盾由谁及如何解决?

不管是引入第三方管理机构,还是供应商自救,此时,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行会在这方面的直接作用。事实是怎样的呢?

“实际上,行业协会职能的缺失,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领域最大的问题之一。”8月18日,一行业协会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说。

该负责人分析认为,现在政府先要做的是制定行业规则,并对行业规则的操盘者——行业协会进行扶持和培育,赋予其明确的职能与权限。

他进一步建议,地方供应商组织将在以下几个层面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首先有利于规范供应商行为,形成行业自律和行业诚信体系;再者以组织为平台,坚持零供对话与合作,避免社会群体事件的发生,事实上,有供应商组织的地区,基本上很少发生哄抢、冲击等社会群体事件 ,既便有冲突,也基本上是在对话和交流的层面进行;最后,发挥行业协会的统计、监督、社会公示功能,建立行业预警机制,基本思路是:由供应商组织对零售商拖欠供应商货款的额度进行统计,拖欠总额超出一定限度而拒不偿还和结算,要分别予以交涉、警示,以及社会公示,提示供应商继续供货的风险,并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保证供应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该负责人还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地方商业网点听证制度。他说,提高零售行业进入门槛,限制不规范、不正当的网点扩张行为是当务之急。扩张的泛滥,造成了零售网点资源的紧张,更造成了零售业的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又造成本来就非常之低的零售毛利率的进一步下降,通道费之争的愈演愈烈与此有必然关系。

对此,任玉岭参事建议指出,应加快制定和出台连锁超市经营的法规和法律;加强对连锁超市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连锁超市与供应商的合同条款;确保连锁超市按期结帐和返款等。

此时,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北京在规范零供关系上已经走出了第一步。为进一步推动推出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的贯彻落实,近日,北京市商务局正式向社会推出《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示范文本。laurent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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